轉自:人民日報評論
有調查顯示,目前旅游、出行、外賣等應用平臺最常出現消費貸廣告。一些平臺以“領取額度”“開通額度”等字眼代替“借貸”“貸款”等字樣,模糊消費者對信貸風險的認知。消費者在填寫基本信息、綁定銀行卡號后,不知不覺間就成了消費貸的“新用戶”。
“被貸款”引人反感,為什么一些APP仍如此熱衷于誘導消費者借錢?背后主要還是商業考量。應用平臺與貸款業務結合,一方面是希望藉由貸款利息實現盈利模式的拓展;另一方面想通過貸款業務增加用戶黏性、保持用戶活躍度、提高用戶留存率,進而鞏固市場份額、提升市場競爭力。
然而,這一運營模式,給消費者帶來的負面影響不容小覷。首先,“促貸”可能誘導消費者產生非理性消費行為,甚至“越貸越上頭”乃至“以貸養貸”,這對消費者的還款能力、消費習慣都構成了不小的挑戰。其次,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借貸服務經常隱藏在平臺優惠項目中,一些消費者為領優惠、享折扣而不知不覺“被貸款”,可能會因為支付額外利息造成個人財產損失;值得注意的是,“一鍵勾選”“刷臉認證”等簡易方式、“低利息”“放款快”等營銷噱頭,更容易導致消費者忽略合同細則,特別是貸款利息、違約責任等關鍵條款,直到完成借貸后才發現實際貸款利率過高。此外,有的還涉嫌對消費者隱私權造成損害。一些APP在連接貸款應用的跳轉環節“做手腳”,使用戶在無意間向其他平臺授權個人信息,有消費者吐槽,“不小心試過一次,就會頻繁接到借貸電話”。
此前發布的《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指出,經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做好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業務辦理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充分履行告知義務,使借款人明確了解貸款金額、期限、價格、還款方式等內容,并在合同中載明”“禁止未經授權或者同意收集、存儲、使用客戶信息,禁止非法買賣或者泄露客戶信息”。應用平臺關聯借貸業務,如果在權利義務告知上遮遮掩掩或是意圖偷梁換柱,在隱私保護上漏洞百出,不僅起不到開辟增收新路徑的作用,反倒很容易引起消費者對應用平臺本身的反感和不滿,可謂得不償失。
避免“被貸款”,消費者在日常生活中要多一點留心和警惕,面對一些APP“連環套娃”式的開通提示,絕不能圖方便“同意到底”。涉及“領取額度”“開通額度”等信貸功能時,特別是在需要綁定銀行卡、人臉識別等關鍵環節,務必再三斟酌、審慎判斷,以免“一經操作,難以撤回”,蒙受不必要的財產損失。相關應用平臺在利用促銷手段、支付優惠等推廣借貸服務時,務必在交易前做到全面充分告知,特別是對利率、還款期限等關鍵細節要重點提示。對于可能出現的誤操作情形,需提前制定合理范圍內的退出機制,留出申訴空間。
套路可能帶來一時的數據增長,卻贏不來用戶的口碑和長久的信賴。不論是交通出行、家政服務領域還是視頻娛樂、教育培訓平臺,不論是線上還是線下,只有把消費者放在首位、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行業、企業才能行得穩、走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