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視新聞
“西安突發爆炸”“重慶巫溪一民房發生爆炸事故”……這些聳人聽聞的消息,竟都是利用AI軟件炮制的謠言。
近日,一些不法分子為賺取平臺流量補貼,實現流量變現,利用AI合成技術編造謠言,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真相到底如何?公安機關又將怎樣處理?一探究竟↓↓↓
有圖未必是真相
違法人員利用AI技術博取流量
今年1月,某網絡平臺出現一條關于“西安爆炸”的消息稱,當月10日晚,西安突然響起巨大爆炸聲,文字下方還配發所謂爆炸的圖片。消息一經發布,很快在網上傳播。
經調查,消息的發布賬號歸屬于江西南昌一家MCN機構,這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王某某。經核實,民警發現當地沒有發生類似事件,初步判定該MCN機構發布的數條信息涉嫌網絡造謠,屬不實信息。
警方對王某某進行約談,得知網上發布的這條謠言,從文本到圖片都是通過AI生成的。民警表示,利用AI軟件生成新聞熱點類文章和圖片,全程基本不需要人工參與。
國內一網站可提供近期可能生成熱點的新聞報道,違法人員王某某通過該網站獲取熱點關鍵詞,并生成文章標題。
王某某通過AI軟件,給出關鍵詞,軟件便會自動在網絡上抓取相關信息,生成幾百到上千字的文本,配上貌似和事件具有相關性的虛假圖片,從而形成一段看起來信息量很大,實際上子虛烏有的內容。
通過AI軟件生成內容的方式,這家MCN機構短時間內生成了大量文章,最高峰一天能生成4000至7000篇,最高的一條收入700元,初步估算每天的收入在1萬元以上。
經警方調查,王某某共經營5家MCN機構,運營賬號842個。自今年1月以來,其中一家MCN機構利用其賬號,陸續在某平臺發布了“西安1月10日發生爆炸導致建筑、車輛炸毀、人員傷亡”等多條謠言信息。
經查,王某某的行為構成傳播謠言,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目前,南昌警方依據相關規定,依法對王某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責令涉案MCN機構停業整改。
新聞風格+驚險“災情”細節
此類AI生成謠言更具迷惑性
在重慶,公安機關查處一起個人利用AI軟件,編造民房爆炸謠言的案件。這起案件被公安部列為打擊整治網絡謠言違法犯罪典型案例。該案例利用AI技術,模仿新聞風格,一鍵生成涉及災情的信息,以獲取高流量。
去年12月25日,一則“重慶巫溪一民房發生爆炸事故,4人不幸遇難,官方緊急介入調查”的消息在某網絡平臺發布,全文500余字,以新聞報道的口吻,提供了“發現了4名遇難者,其中包括一名兒童”“疑似與居民私拉亂接電線有關”等細節,短時間內獲得數萬次的點擊量。
這篇謠言閱讀量暴漲,讓之前在網上發文沒有任何流量的康某某一開始還有些興奮。
康某某:之前我發了20多條內容都沒有收益,后來看到一個爆炸新聞有好幾十萬的點贊量。我就在網站輸入“重慶”“爆炸”,它自動生成內容,我復制它的標題和文章。
康某某之所以制造謠言,是因為得知在某知名網絡平臺創作發布文章,可以根據閱讀、評論、轉發數量等獲取相關流量收益,每千人有效閱讀量有1—2元的獎勵。但他編造虛假消息博取流量的行為已觸犯法律。
經查證,康某某對其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依法對其行政拘留3日,收繳其違法所得,并封禁其網絡賬號。
專家:平臺應履行相應監管責任
合理強化違法成本
法學專家表示,大量不實信息對普通網民來說,有時很難直接判斷是否為謠言,而平臺對于相關信息,應該盡到監管責任。
有的網絡平臺向流量高的內容和用戶支付報酬,在某種程度上會刺激一些想要賺錢的網絡用戶發布虛假信息。專家表示,平臺在刺激創作的同時,也應盡到消除虛假信息傳播的責任。
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陳偉表示,支付報酬方面,平臺應行使積極的引導作用,對散布謠言者采取相關的懲罰機制。
法律專家建議,在法律法規上應讓造謠者付出更大的成本。
陳偉表示,違法成本在行政處罰里涉及行政拘留、行政性罰款等,還包括封號這樣的措施。法律應匹配違法人員的違法成本和他承擔責任之間的比例,以免其他人看到違法成本過低,遏制作用有限。
網絡并非法外之地
對于在互聯網上
發布不實言論、擾亂社會秩序的
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處理
對于造成惡劣影響、情節嚴重的
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總臺記者/陳昱 牟亮 江西臺